伪PPP项目将全面清理,92号文后该如何整改?

时间:2018-01-18 来源:网络转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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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新闻不断!地方债引爆、金融乱象整治、GDP造假等不绝于耳,在这之前,包头市地铁项目被叫停,92号文PPP项目大清理,192号文限制央企参与PPP,PPP曾被视为一块“美味蛋糕”,而今遭遇政策“点刹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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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PP不是禁止,而是“点刹”

自财政部“92号文”正式出台以来,金融机构和部分社会资本引起一定程度的恐慌,很多人认为财政部推行的PPP模式是不是不能做了,其实不然。

此次PPP清剿行动并非停止,而是点刹,有所收缩。点刹主要针对:

1、负债率偏高,10%限额已超的局部地区(如此前爆出的高负债的内蒙古部分地区)

2、资本金不到位或资本金穿透后不是自有资金

3、没有建立长期按效付费机制

4、前期项目质量低或项目不规范

5、地方政府能力或资源配置弱

6、某些细分领域效果不佳的地方

7、过度依赖政府付费的项目等

即便如此,92号文引起的恐慌还是在意料之中。这跟金融机构选择PPP项目倾向不无关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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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融机构有所偏好,PPP清理不会少

金融机构因自身特点,在PPP项目选择过程中有所偏好。不同类型的PPP项目在金融机构的心里地位截然不同。

PPP项目从回报来源角度主要分为:

政府付费项目就是没有使用者付费的项目,比如市政道路之类;

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一般是有使用者付费,比如地铁,在使用者付费不足以覆盖利润时,政府提供一定补贴;

使用者付费则是由公共服务的受益者付费。

根据PPP从业者多年的经验,金融机构在选择项目时,优先考虑的顺序为:政府付费项目>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项目>使用者付费模式项目。

有政府信用背书的政府付费性PPP项目优先考虑,基于公共产品使用者付费的项目最后考虑,说白了,金融机构根本没有很强的意愿做真股权投资,10年以上的回报周期,不愿等、不敢等。

据了解,纳入财政部库的PPP项目约1.15万个,使用者付费模式占比不足35%,意味着大部分入库项目均为政府付费或可行性缺口补助类型。而无论是92号文/87号文/50号文,中央所重点鼓励的是使用者付费项目,如此一来,此次PPP项目清剿数应该不会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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伪PPP项目清理“正当时”

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推广,当初的本意,或者说重要的目的之一是为了化解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债务风险,但在执行中走了样,大量的伪PPP项目非但没有化解地方政府债务,反而增加了债务风险。

而今在经济下行、中央严控地方性债务的大背景下,防止发生区域性金融系统风险已成为重中之重。中央已明确:绝不对地方债兜底!坚持中央不救助原则。在巨大的压力下,既辽宁自曝GDP家丑后,内蒙古也自曝家丑,主动爆料财政收入有水分。

这些事件的背后,应该清晰的看到,地方性隐形债务不是减少而是增加了,这跟地方政府强行推行不合规的PPP项目有很大关系。

“比如许多医院或医疗领域的房屋建设,披着医疗项目外衣混入PPP项目,就是一个典型的伪PPP项目。这种项目不适宜用PPP模式,则是应该属于清理的范围。”某地方财政厅人士称。

此前本公众平台在一文中就已有表示,中央对地方债的管控,特别是违规借道“PPP”和融资平台的“隐性举债”,会不断加码,那些已经参与或打算参与“假PPP”项目的企业,应尽早退出,否则风险很大。现在基本已经应验。

据了解,除包头市地铁项目被叫停所带来的损失有限外,有的伪PPP项目烂尾至今,只能诉诸法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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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2号文后,PPP项目如何整改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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